沿袭法国的以原产地命名葡萄酒的做法,意大利在1963年把葡萄酒按质量分成四类,这些法令受到国家和欧共体控制。
①D.O.C酒(Denominaziónedi Origine Controllata)。即“定点生产的葡萄酒”。D.O.C酒为国家名酒。
DOC葡葡酒的生产得到确认后,葡萄种植者必须按DOC酒法进行生产,向当地农业部门申报葡萄每公倾产量和总产量,如果这一数量超过了DOC酒法规定的最大允许量,此葡萄不能生产DOC酒,只能做为一般葡萄酒和蒸馏酒(详见表1)。DOC的商标,国家有统一规定,在颈标上印有某种DOC酒的标记,并写有号码。DOC酒产量占全国葡萄酒总产量的9.9%,在DOC酒中,白葡萄酒占41.74%,红葡萄酒占58.26%。
②D.O.C.G酒(Denominazióne di Origine Controllata eGarantita)即“确认的定点命名”的葡萄酒。这是对DOC酒的补充,以保证优质的DOC葡萄酒的可靠性。它要求在指定区域内的生产者自愿地使其生产的葡萄酒受到更严格的管理标准。已批准为DOCG的葡萄酒,在瓶子上将带有政府的质量印记。
③Vini Tipici酒,即典型葡萄酒。欧共体市场批准了意大利的这种葡萄酒,它与法国的Vins de Pays(地方名酒)和德国的Land wein葡萄酒相同。规定这种葡萄酒应产于典型的特定地区和特定的健康葡萄,并把这一情况在商标上注明。
④Vini da Tàvola,即佐餐葡萄酒。在Vini tipici(典型的葡萄酒酒法)酒法被采用前,适于所有的非DOC葡萄酒。
意大利葡萄酒主要有以上四种。另外,对DOC酒的区域分布、加糖的政策、商标等都有相应的法律。因此,可以说意大利的葡萄酒是在法律的保证下生产出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