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成立之初,广东卡拉尔酒业有限公司就已经意识到了企业品牌和产品专利的重要性,在2012年完成尊尼王爵·卡爵XO白兰地产品酒瓶外观设计时,就递交专利申请,并在2013年获得外观设计专利证书,专利号是ZL 2012 3 0411071.2。
但是在尊尼王爵·卡爵XO白兰地产品推出市场之后,就受到了多方质疑,雅斯·埃内西有限公司(既轩尼诗公司)更是对我司提起民事诉讼,称我司尊尼王爵·卡爵XO白兰地酒瓶设计侵犯了轩尼诗公司酒瓶外观设计专利。
在长达近五年的取证和诉讼后,近日,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做出了终审判决,驳回雅斯·埃内西有限公司(既轩尼诗公司)的诉讼请求,本案广东卡拉尔酒业有限公司取得了最终的胜利。
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民事判决书
(2017)粤73民初3414号
本次产品专利案的胜诉,对于卡拉尔而言,不是结束,而是开始。目前,卡拉尔已建立完善的法律顾问体系,面对市面上仿冒和盗版的现象,卡拉尔有信心、决心与之对抗。秉着尊重专利权、坚持自主设计制造的理念,凡是涉及卡拉尔产品专利仿冒与恶意竞争的事件,我们将毫不手软,依法追究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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